94.女主的初恋3_炮灰才是真大佬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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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4.女主的初恋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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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此为防盗章林则回头冲老人笑了一下,回头看着锅里的鸡腿,眼眶微红,收拾好心情才端着菜出门。

  爸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,两人又很快的重组新的家庭,并且各自有了新的孩子,林则就成了多余的那个。

  他从小就跟着爷爷长大,两人相依为命,今年爷爷身体突然衰败,去了好几家医院,都说是器官衰竭,可是爷爷七十岁都不到,怎么会器官衰竭?

  “生死有命,小则,人老了自然会死,这是天道轮回,你不需要伤心。”爷爷拍了拍林则的头,“我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。”

  “没事,我能照顾好自己。”林则很想说那你就为我坚持活下去,可他知道这是人力不可控的事情,他不能让爷爷走的不安心。

  老人老泪纵横,他也想陪孙子长大成人,最好能看到他结婚生子,可惜做不到了。

  录取通知书寄到的那天,老人已经起不了身,躺在床上眼巴巴的看着林则。

  “是清大,我考上了,爷爷。”林则含着泪说道。

  老爷子含笑而去,林则捏着首都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,哭的泣不成声。

  爷爷重病卧床,他哪还有心思高考,成绩比平时低了很多,但是爷爷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他能进清大,所以他撒了谎。

  木然的跪在灵堂前,那个男人和他后娶的老婆站在他前面。

  “你以后怎么个打算?”林建国吸了口烟,沉默片刻,说道:“你也知道我工资不高,你下面还有弟弟妹妹要养。我最多能出一半学费,另一半你找你妈,至于生活费,你爷爷留下的钱都归你,你也十八岁了,应该自立。”

  “不用,我能养活自己。”林则看了眼林建国,连那一半学费也给拒绝了。

  自从他和妈妈离婚之后,妈妈逢年过节还会来看看他,给点零花钱,这个男人可一次都没回来过,更别说给钱,现在他更不会要他一分钱。

  爷爷是老工人,退休后除了退休工资还找了份看门的工作,这几年一直省吃俭用的给他攒大学学费,就连最后去医院都是他逼着才去,三家医院后就不肯再去,就怕花钱太多。

  “老公,这房子?”李思看着房子,小声提醒林建国。

  “房子是爸留给小则的,再说就一栋破房子,我们也用不上。”好歹是自己儿子,林建国也没做绝,轻声回了李思,走到灵堂对林则说道:“既然你说大学学费不用我出,那这房子留给你,还有你爷爷留下的存折也给你,往后……没什么事就别来找我了。”大学费用可不低,能省下这笔钱当然更好。

  林则眼里闪过一抹讥笑,自从爷爷生病住院,他打林建国电话都不接之后,他就觉得自己没有父亲,往后就是要饭也不会找他。

  林建国扫了眼家里的摆设,和十几年前差不多,又看了眼林则,把房厂证、户口本还有存折都交给他,然后就带着心有不甘的李思离开。

  李思不是本市人,林建国娶了她之后,就搬到她的城市定居,户口也迁了过去,而林则的户口是在爷爷下面,所以现在整个户口本就他一人,房产证上的名字早在去年就改成他,存折上有五千块钱,是爷爷故意放在明面上,真正存给他的学费早被爷爷藏起来了,只告诉林则放在哪。

  独自坐在爷爷的遗照前,林则不禁放声大哭,他唯一的亲人去世,再也没有人会将他放在心坎上来疼了。

  过了一个多月,林则总算恢复一点状态,爷爷最大的遗愿就是他能幸福快乐的活下去,他不能老是沉浸在悲伤中,不然爷爷走的也不会安心。

  把爷爷的遗照包好放到行李箱中,盖上遮尘布,独自一人前往北京。

  他没问妈妈要钱,她后来嫁的人也是个普通上班族,公婆身体不好,每月都要花一笔钱吃药,下面还有两孩子,过去了只会叫她为难。

  摸了摸怀里的存折,三十万,都不知道爷爷到底是怎么存下这么多钱,这笔钱足够他上完大学还有结余。

  林则不是坐吃山空的人,提前到北京除了熟悉坏境,再一个就是希望找份兼职,爷爷的钱能不动就不动。

  他长相俊秀,加上首都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,很快就找到一份培训班的工作,每天只要三节课,就有一百块钱工资,都是初二学生,对他这个刚过完高考独木桥的人来说,根本就是小菜一碟。

  每天上班,下班,一直到开学、军训,上学,生活仿佛迈入了正轨。

  “喂,你好。对,我就是林则。拆迁?好,我知道了,我会尽快回来。”

  家里的老宅子要拆迁,林则第一反应是林建国知不知道,随即又想到他在别的市,又没和老家的人联系,现在肯定还没得到消息。

  老宅子林建国不在乎,可是大额的拆迁款他肯定不会视而不见,虽然这房子在他名下,但是到时候他们一家子过来闹,也麻烦的紧,林则必须在他知道前搞定所有事。

  林则从小独立坚强,想到就去做,请假回家,协商拆迁赔偿,短短一星期就全部完成。

  “小则,你怎么就要了一套九十平的房子,我跟你说,门面以后肯定涨价,你这……以后可要后悔。”看着林则长大的邻居阿姨苦口婆心的劝道。

  “阿姨,我现在在首都上学,以后大概也在那工作,所以老家这边留套房子就够了。”

  见林则明显已经规划好,邻居阿姨也不好再说什么,只是觉得他换成钱可惜了,一铺养三代,房子哪有店面好。

  林则笑笑,爸妈有各自的家,唯一疼爱他的爷爷已经去世,所以回老家还是在北京都一样。

  房子里的每件东西都有他和爷爷的回忆,林则舍不得扔,租了个老宅子专门放这些东西,等那边交房再搬过去。

  回到北京,林则课余时间都在看房子,宿舍有两人看到他老是阴阳怪气,他住着也不顺心,还不如搬出去。

  找房子才知道,北京的房价高的离谱,就他们学校附近的小区,最低都要四万多一平米,算了算手里的钱,林则最终选了离学校有点路的玫瑰花园,骑电瓶车得二十多分钟,主要房子不错,价格也实惠。三万三一平米,他的拆迁款有三百多万,咬咬牙能买下两套六十平米左右的两居房。

  年轻人,每天就骑个二十来分钟的电瓶车能有多累?大手一挥,林则把看好的两套房子都给拿下了,加上装修的钱,拆迁款全部花完不说,爷爷给他攒的钱也全都用了进去。

  从此以后就算在北京安了家,这钱花了,林则也甘之若饴。

  其中一套自己住,一套改成三室一厅租出去,每月的租金除去生活费,竟然还能攒下一些。

  把爷爷的遗像放到客厅,摆上香炉,恭恭敬敬的点上三炷香。

  “爷爷,这就是我们的新家了,对门租给别人,每月的租金比一般上班族工资都高,您总担心我以后养不活自己,您看,我以后就算是找不到工作,也能当个包租公。”

  “你只能再活三个月,就算再多房子也当不了包租公。”突然一个声音回荡在客厅。

  “谁,滚出来。”林则猛的抬起头,左右环顾。

  “我就在你前面。”声音又道。

  林则看了眼前面的桌子,那是摆放爷爷遗照的桌子,前几天刚买的,除遗照外,桌上放着一个香炉和一盘苹果,另外就是爷爷生前用过的烟斗、手表之类,是这次拆迁,被他整理出来带到北京打算留作纪念,不对,不知道什么时候,上面多出一块石头。

  “没错,就是我。”石头突然闪了一下光,“还记得我吗?”

  林则盯着石头,突然脑中传来一阵刺痛,一些遗失的片段在脑海回放。

  十岁那年,他跟着爷爷到乡下扫墓,在小溪抓鱼的时候看到一块会发光的石头,然后呢?林则揉着太阳穴,不断回想。

  “本来你只能活到十岁,因为我,你才能活到现在。”石头又闪了闪。

  “什么意思?什么叫因为你我才能活到了现在?”林则的头皮经脉蹦蹦直跳,又想起他十岁时好像被水淹过,自从那之后,爷爷再没带他回过老家。

  “哼!你想起来了吧?没错,要不是我,你早被水淹死了。”

  “不对。”林则眸光微闪,“我依稀记得,你好像说能量不足,无法救治,那你是怎么救我的?”

  林则想起的事情越多,就越怀疑,当时昏迷前夕,脑中好像响起一个声音,好像是发现宿主,能量不足,无法绑定,还有就是能量不足,无法救治。顺序可能颠倒,记不大清了,但是意思是这么个意思。

  石头又闪了一下,“你记错了。”

  然后石头看着林则突然离开,有些不明所以,三分钟后,林则拎着大铁锤回来。

  “你要干什么?”

  “不干什么。”林则戴上手套,拿一根棍子把石头从桌上滑到地上,“就是想砸开看看,一块石头为什么会发光,会说话?更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救我的?”

  都是十七八岁,二十不到的年轻人,猛不丁离开家乡离开亲人,各个都红着眼眶。

  这时,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。

  “来来来,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,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!”拍了拍自己的胸膛,“我叫杜南星,土生土长的老北京,今年十九岁,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。”

  “你好,我叫林向阳,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。”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。

  林向阳啊?

  不出所料,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,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,“你好,我叫林则。”

 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,白白净净,很斯文,也很俊朗,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。女二则是瓜子脸,大眼睛,浅笑间带点妩媚,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,不说成为明星,当个网红妥妥的,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。

  “你也姓林,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。”林向阳很会说话,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,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。

 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,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,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,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。

  不但林向阳,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,说不上讨好,至少结识一下,兴许以后能帮上忙。

  林则笑笑,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。

  出发前,他想了好几个方案,到底是装穷打酱油,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,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。

 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,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,但是太高调也不行,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,一样玩完。扮清高不易合群,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。

 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,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,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,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,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,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,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,又能完成任务。

 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,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,所以除了热情些,倒没别的动作。

 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,没多久就熟悉起来,开始说笑玩闹,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,相对大西北那片,算是不错的地方,至少有山有水,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。

  “我姐去了甘肃,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,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,喝都不够,哪舍得洗头洗澡,我姐回来的时候,牙都黄了,我差点没认出来。”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。

  “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,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。”

 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,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,干脆颌上眼休息。

  “叮!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,以便后期任务。”

 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,要不是他胆子大,差点没叫出声来。

  “如果你皮痒,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。”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,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。

 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,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。

  “呵……呵呵,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,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。”

  “闭嘴,该怎么完成任务,我自己心里有数。”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,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,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,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,到八二年,时间够,慌什么。

 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,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,扶风县。

 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,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,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,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。

  “来,胡书记,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,一共四人,这位是林向阳同志,今年十八岁,这位林则同志,今年十七岁,这位是路遥同志,今年十七岁,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,今年十九岁,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。”

  “就这四个?”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,笑着点点头,“行,那我就给带回去了。”

 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,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,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,看不起乡里人,干不了活不说,还经常挑事,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么样。

  现在不是农忙,村里派了一辆牛车接他们,几人大包小包的来到城外,牛车边上站着一男一女,男人见到胡支书,叫了声爸,女孩看到他们过来,冲他们腼腆的笑了笑,然后低下头。

  林则远远扫了眼,五官只能算清秀,但是气质非常清纯,皮肤也很白,娇娇弱弱的,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。

  “这是我儿子,胡杨松,这是今年另一个地方来的知青,你们认识认识。”胡支书笑着说道。

  “你们好,我叫李文雅,今年十七岁,来自苏城,比你们早到几小时。”一口吴侬软语,委婉动听。

  同为女人的路遥见到她顿时如临大敌,尤其看到林向阳盯着她看的时候,更是气的小胸/脯一鼓一鼓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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